东方海外更新有关印度进口货物预付海运服务税 时间:2017-04-25 09:20:24 点击量:828次
4月21日东方海外发布最新消息,现更新1月27日关于“自2017年1月22日起征收印度进口货物预付运费服务税”的通知。从4月23日起4.5%印度进口货物服务税征收对象变更为印度进口商。
此次更新是根据4月13日在印度颁布的服务税收立法 (Notification No. 15/2017-Service Tax)。
因此,对于从4月23日起上船货物,我们的预付海运费发票将不再显示此项税费。 上一篇:亚太贸易协定--自贸协定知识系列
下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7年第18号
此次更新是根据4月13日在印度颁布的服务税收立法 (Notification No. 15/2017-Service Tax)。
因此,对于从4月23日起上船货物,我们的预付海运费发票将不再显示此项税费。 上一篇:亚太贸易协定--自贸协定知识系列
下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7年第18号